年终奖发放方式选错,可能多缴几千块税。本文讲两种方式的规则和选择方法。
单独计税: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单独按月度税率表计算;并入综合所得:与全年工资一起按年度税率表计税。政策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用一次单独计税。
原则:两种情况都算一遍,选税额低的。一般规律是中低工薪单独计税更优,高收入或平时工资未用足扣除额度者并入更优。
单独计税存在税率跳档临界点:多发 1 元可能多缴上千元。如 3.6 万、14.4 万、30 万、42 万、66 万、96 万附近都是雷区,HR 和财务发奖前应测算。
在个人所得税 APP 年度汇算时可分别试算,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;已按单独计税扣缴的,汇算时可改并入综合所得。
年终加薪、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。
可以。年度汇算时重新选择计税方式,多退少补。
可以,以当年实际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准,一年只能用一次。